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榕建筑〔2021〕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文件,为督促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保障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安全,我局印发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岗技术管理人员动态核查的通知》(榕建筑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
初审阶段:福建中天众诚建材有限公司等
复审阶段:我局于
二、核查结果
经本次核查,
三、相关要求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对企业及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书信息真伪、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技术管理人员始终满足资质标准及省住建厅要求。
今后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将常态化开展,对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查处。
专此通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