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屏东中学)

日期:2021-11-11 09:59 来源:教育局 浏览量: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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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执法检查报告


(福州屏东中学)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11月5日上午,福州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组对福州屏东中学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第五条:“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用列入对学校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的内容。”通过听取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听课、巡课、现场查看、查阅文档资料,查看学校办学成果展示等方式,从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校园用语用字、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和教科研工作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检查和指导。

检查组认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健全,校领导张年雄主管,教务处曾智勇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教务处、德育处、语文组分工负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学校注重营造良好的校园语言文字环境,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校园环境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教职工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教师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教学活动用语用字规范。教师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案。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汉语拼音、普通话,学生汉字书写规范。重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社团,宣传推广普通话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组织各种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语言文字类竞赛活动频频获奖

                                                                                        

福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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