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全文+解读)

日期:2026-09-14 09:33 来源:福州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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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近日印发,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生态福地·美丽福州,部署十个方面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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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榕政综〔2026〕157号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现将《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4日

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标

到2030年,全面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实现达峰;城乡生态环境水平保持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基本形成,两岸融合福州先行迈出更大步伐,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形象更加凸显,生态福地·美丽福州基本建成。

展望2035年,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深度脱碳,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生态环境健康优美,美好生活品质全民普惠共享,美丽城市先行区实现高质量示范引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福州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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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公园。陈暖 摄

二、重点任务 (一)坚持低碳引领,聚力推动绿色发展转型

1.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健全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环评、排污许可及其他管理制度衔接联动。推进分区管控在产业政策制定、产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选址、生态环境监管等领域应用。

2.加快产业结构转型。推进降碳减污协同,保障“358X”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优化建材行业用能结构,开展钢铁、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石化化工工艺流程优化,鼓励终端用能设施电气化。推动钢铁行业向低碳和全流程智能控制转型,支持钢铁龙头企业探索开展富氢冶炼示范。探索“以绿制绿”模式,建设一批零碳工厂、零碳园区。

3.加快建设新能源强市。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拓展“光伏+”“风电+”应用场景,积极开展核能供热应用,加快福清核电核能供汽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电力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模式,拓展电能替代应用场景,力争年度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足额匹配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探索建设一批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的智能微电网示范工程。

4.构建清洁运输体系。深化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推动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建设、福州松下港铁路专用线建设。高质量布局码头岸电设施,加快中重型货车、港口作业机械新能源替代,试点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建成罗源湾公共运输廊道。到2030年,火电、钢铁、焦化重点行业及沿海主要港口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85%以上。

5.稳妥推进碳达峰。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制度。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积极融入省市碳排放预算管理与核算体系建设。新上工业“两高”项目实施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到2030年前,实现煤炭和石油消费总量达峰。

6.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实施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优化城区水系联排联调机制,创新城市水系综合治理,组合完善防洪、排涝、调水、污水治理等功能。强化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海绵设施,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升级改造排水管网,全力塑造海绵城市“福州样板”。

(二)坚持协同治理,守护“福州蓝”金质名片

7.加强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新(改、扩)建用煤及“两高”项目全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推进钢铁、石化、焦化等重点行业开展环保绩效评级。深入推进危废焚烧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建陶行业深度治理,开展燃煤电厂并网期间全负荷脱硝改造。

8.强化传统产业集群整治。深入推进石化、化工、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治理。以福州新区(长乐区)、福清、闽侯等区域的化纤、化工、制鞋、汽车整车及零配件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整治。

9.推动移动源面源污染防控。优化调整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控制区,试点配置远程排放车载管理终端,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基本淘汰国四及以下营运货车和国二及以下工程机械。强化施工扬尘“六个百分百”管理。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和恶臭异味精细化管控。

10.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开展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和声环境质量评估。推进全市噪声数智化监管体系建设,分批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强化重点噪声源监测。拓展宁静小区覆盖范围。持续开展噪声污染治理。

(三)坚持全域治水,擦亮“闽水清”亮丽底色

11.深入水环境系统治理。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健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机制,推进“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模式和按效付费制度,有序推进城市雨季溢流污染控制。实施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工程。推进造纸、印染和制药等行业开展污水治理与排放绩效分级。深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强化入海河流总氮污染治理,实施闽江总氮控制试点。深化小微水体治理,强化保洁管养、污水管控和水质维护。到2030年,消除县乡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

12.强化水资源协同保障。建立健全闽江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机制,将河湖生态需水纳入水资源统一调度和配置,全面开展河湖与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优化莒口拦河闸等调度,推进龙湘水库、昌西水库等重要蓄水工程建设,强化生态流量保障。持续推进城市节水,加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推动福州新区(长乐区)等地实施再生水利用,提升印染、钢铁、火电等高耗水企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到2030年,重要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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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河口湿地风景秀美。林双伟 摄

13.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拓展闽江河口湿地保护重大实践,支持闽江河口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鼓励在重要河口、大型污水处理设施下游、河流交汇处等敏感区域建设人工湿地。开展河湖“生态缓冲带—水生生境—水生生物群落”保护修复,强化水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价。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长效机制,推动闽江流域完善禁渔制度。

14.深化地表水系统保护。闽江干流对标国控断面全域Ⅱ类水质要求,重点实施城镇污水管网查缺补漏、自然岸线、河湖缓冲带等保护修复工程,提升西湖、左海湖区水体透明度,打造“人水相融”美丽闽江标杆;落实省政府印发的《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重点强化霍口、山仔、塘坂水库水华风险防控,实施小流域系统治理和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绿富共赢”敖江样板;龙江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重点实施东张水库水源保护、流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产城融合”龙江示范。

(四)坚持陆海统筹,构建人海和谐海滨城市

15.强化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探索入海排污口分级监管机制。加强闽江、敖江、龙江等主要入海河流和小流域入海断面水质控制,探索构建闽江口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方法。完善沿海县(市)区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推进重点渔港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16.深化海洋分区治理。推动岸线近海深远海空间布局优化,支撑打造更高水平海上福州。配合开展海洋倾废跟踪监测、监督管理和风险管控。推动连江、罗源等地超规划养殖动态清零,加强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积极发展深远海生态养殖,加快东瀚海域、黄岐半岛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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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闽江河口湿地,每到冬季都有成群的白鹭。包华 摄

17.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强化兴化湾、福清湾等地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加强闽江口湿地、兴化湾北部鸟类生境保护,强化中华白海豚、中华鲎等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因地制宜增殖放流海洋生物。推动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等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长效机制,开展修复成效评估。

18.持续提升亲海空间品质。持续开展清理海岸带“四乱”专项行动。推进海上环卫专业化、一体化高效运营,加强鉴江—黄岐半岛湾区、罗源湾等重点海湾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探索海洋垃圾高值化资源再利用体系。持续推进1号滨海风景道建设,提升环马祖澳、长乐下沙等滨海旅游度假区亲海空间基础设施。

(五)坚持系统防治,建成地清田沃净土家园

19.推进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控。开展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加强多要素协同防治、多部门联动监管,完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长效机制。推进污染源与区域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对闽江、龙江等重点流域地表水与地下水、沿海地区海水与地下水的协同监测。推进福清江阴、连江可门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整治,推动红庙岭二期、闽清县等中风险生活垃圾填埋场落实“一场一策”,完成系统化综合治理。

20.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深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先行调查。推进重点建设用地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在产企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试点。以江阴港城工业区、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等园区为重点,推进园区工业用地污染防控。以大型退役工业场地为重点,推进高利用价值的大型污染场地治用协同。

21.保障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聚焦福州新区(长乐区)、福清、闽侯等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监测。统筹实施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化改造和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推动优质耕地集中连片。分阶段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全覆盖。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22.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健全农村黑臭水体返黑返臭防范机制。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处置体系在全市行政村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六清一改”行动,持续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模式,推进和美乡村“五个美丽”建设。

2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鼓励“种养加”一体化,推进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清洁化生产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畜禽养殖企业采用密闭式粪污收集处理。实施科学施肥增效行动,在福清、闽侯、罗源、闽清、永泰等地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强化农业地膜管理,推广使用标准农用薄膜,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巩固提升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

(六)坚持减废增效,持续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24.强化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体系,鼓励钢铁、电力等行业加强钢渣、脱硫石膏、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应用。完善废钢铁、废旧纺织品、废旧电器电子和报废机动车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深化罗源湾经济开发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25.开展城乡废弃物回收行动。深入推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强化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循环利用,新扩建晋安坂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站。完善“互联网+回收”模式,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融合。

26.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涉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推进红庙岭、福清、闽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老旧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更新。

27.全域建设“无废城市”。持续完善“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园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无废细胞”建设。依托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等重点园区,深化“无废集团”“无废园区”建设。到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结果达到“成效明显”最好等级。

(七)坚持保护修复,巩固“榕城绿”生态基底

28.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对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雄江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实施重点生态敏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育与修复等工程,筑牢西部山地生态屏障。实施山水福道网建设,推进绿道与“福道”断点贯通,重点加强福州新区(长乐区)、福清、闽侯等地福道建设。持续推进口袋公园、专类公园、郊野公园等多层级公园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福州新区(长乐区)、罗源、闽清等地园林绿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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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道。陈成才 摄

29.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分区分类推进山地生态屏障区、水系生态廊道、沿海丘陵平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区等综合治理。实施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加强霍口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大闽江、大樟溪和梅溪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强化敖江、梅溪流域矿山生态修复。

30.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闽江流域福州段生态本底资源调查,推进闽江河口湿地等重点区域常态化观测,探索在闽江河口湿地等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加强中华凤头燕鸥、中华秋沙鸭、水松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调查监测和保护。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强化松材线虫、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31.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和山水工程成效评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过程监管,动态跟踪生态质量与环境质量变化趋势。配合完成第五次全省生态状况综合调查评估。常态化将“绿盾”专项行动向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延伸。

(八)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美丽福州安全基石

32.健全生态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闽江口、红树林、近岸海域等重要生态系统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与应对,提升生态安全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与管理,开展重点行业聚集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食用农产品产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33.提升环境应急应对能力。开展涉危险废物、水源地、化工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重点风险企业“一企一策一图”方案建设。打造“2小时应急物资圈”,推进福清江阴、连江可门等地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配齐环境应急装备。

34.强化核与辐射污染防治。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和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全生命周期监管。提升改造福州市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核生化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定期开展核与辐射应急演练。加强放射源和重点风险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管理。

35.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管理,动态更新新污染物治理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清单。持续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和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在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推动闽江口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在福清等地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抗生素防控。

(九)坚持创新赋能,提升现代环境治理水平

36.完善生态环境基础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工作协作机制。抓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执法。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完善项目审批联动机制。健全环保信用体系。落实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

37.深化市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等交易体系,探索推动碳普惠应用场景、排污权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等试点。落实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融资机制,接续用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奖补和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探索流域性和区域性环保项目打包融资等金融支持模式。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完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向海洋领域延伸。

38.健全数字赋能监测监管。健全天空地一体化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布局碳、生态质量、新污染物、重金属、固体废物等新领域监测网络,推动无人智慧水质监测实验室建设。强化大气污染预报预警、水污染溯源、生物多样性监测、污染排放监控的智慧化、数字化应用,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数智化平台,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搭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低空公共政务综合服务应用场景,实现无人机影像、生态治理专题数据实时互通。

39.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聚焦闽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山仔水库等重点湖库水华防控、重点行业减污降碳等生态治理重点难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技术联合攻关,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渣资源化利用等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推进闽江口生态环境综合观测研究站等科研平台建设。

40.深化区域生态共保共治。主动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推进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生态共保,高标准建设福州都市圈,探索“飞地经济”、跨区域产业链联盟等模式。深化闽台环保科创交流,强化产学研合作。打造福马同城生活圈,支持福州马祖两地合作开展中华凤头燕鸥等珍稀物种保护,持续推进福州向马祖地区供水工程建设,助力“福马共饮一江水”。

(十)坚持一体推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

41.建设宜居宜业美丽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创建绿色社区2.0版,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完善社区慢行系统。梯次推进主城区及县级城市(含县城)美丽城市建设,打造海滨城市、山水城市。

42.建设诗画田园美丽乡村。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生产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和管护。协同推进乡村生态化、景观化,先行打造闽江、龙江、敖江全流域整县美丽乡村集群。以一域带全城,集中成片、组团发展,逐步实现全域覆盖。

43.建设水清岸绿美丽河湖。聚焦老百姓可感可及的水生态突出问题和人民亲水需求,建立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落实河湖长效管护责任。在深化闽江全流域美丽河湖的基础上,有序推动梅溪、龙江美丽河湖建设。

44.建设人海和谐美丽海湾。巩固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持续推进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等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全面推动美丽海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重点推进罗源湾美丽海湾建设。实施亲海空间保护与景观美化工程,打造滨海旅游浪漫线。

45.建设人产和谐美丽园区。以省级以上开发区为重点,持续推进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推进全市生态低碳产业板块、高端服务业板块、高端制造业板块、港产城联动板块、临港大工业板块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协同升级。

46.积极开展示范建设。巩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成效,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总结凝练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生态文明改革经验。“十五五”期间开展新一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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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华 摄 三、实施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督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协同联动。市直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规划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和规划实施中的重大情况。用好用活福州生态环境投融资机制,通过政策激励、模式创新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深入实施“好年华聚福州”等人才行动计划,打造结构合理、梯次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努力让有福之州天更蓝、水更清、地更净、海更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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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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