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1月1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6-01-19 15:41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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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月12日-1月16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269]

永泰圣德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龙峰园清水坑125号

陈群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6/8/12

2026/1/13

2

闽环辐证[A1307]

福州高新区阿敏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高新区南屿镇龙好路121号二层

张美玲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31/1/13

2026/1/14

3

闽环辐证[A0505]

福州都广宠物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盘屿路东侧奥体阳光花园二期S-1#、S-2#、S-3#、S-5#、S-6#楼连接体1层03商铺

李卓伦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8/7

2026/1/15

4

闽环辐证[A1023]

福州市公安局长乐分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政法小区内

李继志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9/11/26

2026/1/16

5

闽环辐证[A0461]

福清音西铂雅口腔门诊部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10-47、10-48、10-49

林倩茜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7/6/16

2026/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

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窗口430—433、咨询窗口429,邮编: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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