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福州市永泰生态环境局会同永泰县资源规划局组织业主单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单位、3位土壤方面专家召开永泰县南区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该地块位于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原用途为林地、园地、居住用地,拟变更为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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