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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吴贤德
党组成员 胡旭彬 张新怿
秘书长 许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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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连江县水产种业工程中心地块用途拟变更为科研用地,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8月15日,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会同连江县资源规划局组织召开连江县水产种业工程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调查结论显示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