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6号建议的答复
程斌代表:
《关于规范居住小区饲养宠物的建议》(第
近年来,小区居民饲养宠物较为常见,特别是以狗和猫居多,为规范宠物饲养管理,市政府出台了《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根据职责分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我局认真做好犬、猫的免疫、检疫和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等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犬类疫苗免疫。我局严格做好犬类狂犬病的疫苗免疫。按照国家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方便市民要求,将城区犬、猫等宠物的狂犬病免疫接种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宠物诊疗机构。目前全市共有约
(二)做好犬猫检疫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犬、猫产地检疫规程规定,开展犬、猫产地检疫工作。调运宠物犬、猫的饲养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相应疫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或猫泛白细胞减少症以及狂犬病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报告申报检疫,按照检疫规程逐只、逐项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三)做好动物诊疗机构监管。我局对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的机构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为切实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除了日常监管,我局于每年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宠物安全饲养及疫病防控等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犬主主体责任和防疫意识,倡导文明养犬。开展
二、下一阶段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养犬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我局将做好下一阶段工作:继续加强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监管,严格动物诊疗机构办理资质,提升诊疗水平;加强犬类免疫,促进信息化管理;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衷心感谢您对小区宠物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吉祥如意。
领导署名:朱裕富
联
联系电话: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