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
答复类别:A类 |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306号建议的答复 |
王艳代表:
《关于整治闽江流域福州段三无船只的建议》(第1306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州市交通局、福州市公安局、闽侯县人民政府、仓山区人民政府和马尾区人民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三无”船舶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因缺乏有效监管,“三无”船舶严重影响了正常监管秩序,侵占了合法作业群众的利益。同时,“三无”船舶建造成本低、建造工艺不规范,适航能力差,难以通过船检机构的专项检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我局在加强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方面,始终保持执法监督的高压态势。
一是制定《福州市“封港清查”专项行动方案》,强化“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统筹海陆执法力量,全面排查所有停泊在港内的船舶,查处涉渔“三无”船舶,营造打击涉渔“三无”船舶的强大声势,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违法捕捞的危害及法律责任,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在重点渔区采取走村、入户、上船的方式向渔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召开涉渔“三无”船舶暨违规渔具集中销毁现场会进行警示教育,增强宣传效果。2022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32场,分发宣传材料4000多份,不断提高渔民守法意识。
三是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船舶1143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5843人次,查处涉渔违法案件180起,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起,没收拆解涉渔“三无”船舶30艘。
四是充分发挥高科技新设备作用。目前我市闽江沿岸纳入管理的469艘内陆渔船均按要求安装了船舶定位终端设备。针对闽江违法捕捞区域范围广、多在夜间、躲在浅水区等特点,我局不断加强高新执法设备的配置。根据违法捕捞作业的动态,不断加强与铁塔公司的沟通协调,合理配置“两江四岸”高清探头,配合海鹰无人机专班,完善智能判断系统,用“技防”补充“人防”的不足点,让违法捕捞行为躲无可躲。
五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进一步规范举报受理、核查、反馈流程,做到24小时有人受理,及时核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及沿江属地政府各司其职也都采取有力措施,整治“三无”船舶。
1.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大力开展非法运输的“三无”船舶整治行动。2022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以辖区内河非法运输“三无”船舶为重点,专项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累计组织检查662次,巡航检查出艇383艘次,出动执法车279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722人次,检查航运企业122家次,检查各类运输船舶1918艘次,并查获扣压非法运输“三无”船舶2艘。
2.福州市公安局积极推动各地乡镇开展“三无”船舶识别牌编刷和北斗示位仪安装工作,建立“智慧海洋位置管理服务平台”。2022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先后举办涉渔法律宣传活动21场次,发放《致广大渔船民的一份信》1万余份,组织渔船民签定《渔船民治安管理责任状》2万余份。
3.马尾区人民政府扎实推进闽江(马尾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三无”船只侵占河道、捕捞、载客等违法行为。目前辖区所有海洋渔船已安装插卡式AIS系统,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374艘乡镇管理船舶安装船舶定位终端,进入智慧海洋位置服务平台。
4.仓山区人民政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属地责任。目前已有206艘“三无”船舶纳入乡镇管理并安装终端定位,做到“一船一档”“一村一册”。
5.闽侯县人民政府严格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意见》(闽政文〔2002〕317号)文件要求,对当地648艘“三无”船舶建档立卡并纳入乡镇管理,同时加大对“三无”船舶取缔打击力度。2022年累计组织检查662次,检查航运企业122家次,检查各类运输船舶1918艘次,查获扣压非法运输“三无”船舶2艘。
目前闽江流域福州段上的“三无”船舶,基本上为村民自用小型船舶,用途十分复杂。除一部分用于正常生产生活自用外,大部分用于非法从事运输、捕捞、采砂、走私等各类水上违法犯罪活动。各职能部门仅能对违规从事本行业“三无”船舶进行管理,然而“三无”船舶在停泊期间一般无法认定其具体从事哪类违法犯罪活动,给部门管理造成极大困难。建议各级政府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设置船舶定点停靠点,统一发布公告所有纳入部门管理的船舶及乡镇管理船舶必须停泊在定点停靠点内。坚持属地管理,加强“以港定船”,“三无”船舶一律不准进入停靠点内。同时发挥沿岸区县(乡镇)管理作用,把“三无”船舶管理列入政府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和绩效考评。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通过网络、媒体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通过集中销毁涉渔“三无”船舶、公布大案要案等形式以案说法,提高渔民群众守法意识,震慑违法行为。二是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与交通、水利、公安、海警等部门建立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探索“三无”船舶管理工作机制。协同执法,定期组织“封港清查”等打击“三无”船舶联合执法行动。同时利用公安部门的“智慧海洋位置管理服务平台”“两江流域人船动态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加大对集中停泊点的涉渔“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提高震慑作用。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河流沿岸醒目位置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感谢您对我市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对我市渔业管理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燕忠
联 系 人:刘 伟
联系电话:13706982771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