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6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3-06-28 18:4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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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锦泽代表:

  《关于活化农村古厝,打造“乡村第三空间”的建议》(第1369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把福州传统村落、古厝古民居活化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福清、连江、永泰、闽清等古厝古民居较为集中的县(市)区扎实推进古厝保护活化利用,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发展后劲。 

  一是持续加强宣传推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福州乡村振兴”公众号开设“福州古厝”专题专栏,向社会宣传推介福清关东寨、连江三落厝、永泰仁和庄、闽清宏琳厝等在福州极具特色的乡村古厝,让更多市民了解古厝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不断增强古厝保护意识,进而参与古厝活化保护利用中。下阶段,我市将按照以保护促进利用、以利用反哺保护的理念,继续做好古厝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相关宣传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引导有需求的企业、市民到农村参与古厝流转、保护、活化、利用各个环节,更好地挖掘古厝宝贵价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探索多元投入机制。2022年,我市新增15座古厝上线福建省海峡租养平台,让群众实现网上租养古厝。各地也探索古厝保护活化利用投入机制,推动古厝保护活化利用工作不断完善。如,福清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古民居保护开发合作社,动员村民以古厝为资本入股,众筹资金保护修缮古民居;又如,连江县探索建立了“政府牵线搭桥、企业投资运营、村民积极参与”的协作共赢模式,对古厝开展保护性开发利用。未来,我市将持续探索“政府投入、社会利用”“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利用”“政府社会合作投入利用”等多种多元投入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古厝保护利用,特别是发挥企业家、离退休干部、海外侨胞、专业人才等地方乡贤作用,不断拓宽资金、设计、修缮、运营等资源渠道,为古厝保护利用发挥特长余热。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部署要求继续实施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努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深化。 

  领导署名蒋维潭 

   人:林建火 

  联系电话:0591-83356964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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