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4-02-23 18:32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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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尽快修复水毁连罗桥梁的建议》(第123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月21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赴连罗桥梁水毁现场进行查勘,并与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据了解,该桥梁所在位置为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为附近村民前往罗源县的通道之一。根据目前我市现行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相关专项资金尚未能涉及该桥梁修复。

现场查勘时,我们发现该桥梁附近有农田基础设施因同样原因受毁,立足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我们积极会同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资金,并将该农田纳入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范围,给予相应补助。

 

领导署名:蒋维潭

人:林建火

联系电话:0591-87665095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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