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尽快修复水毁连罗桥梁的建议》(第123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2月21日,我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人员赴连罗桥梁水毁现场进行查勘,并与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据了解,该桥梁所在位置为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为附近村民前往罗源县的通道之一。根据目前我市现行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相关专项资金尚未能涉及该桥梁修复。
现场查勘时,我们发现该桥梁附近有农田基础设施因同样原因受毁,立足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际,我们积极会同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向省农业农村厅争取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资金,并将该农田纳入2024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范围,给予相应补助。
领导署名:蒋维潭
联 系 人:林建火
联系电话:0591-87665095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