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4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3-05 17:52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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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类〕 

尊敬的李进福代表: 

《关于加强基层民警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社会力量协同保障的建议》(第1247号)由我局与市公安局分办。对“加强社会力量协作及保障”的建议予以采纳。具体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协作。2024年初,我局印发了《福州市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以下简称《机制》),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搭建了工作模式和指挥框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依规、有序引导的原则,立足我市应急救援需求,强化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职责,共设政府和社会两个层面。政府层面,在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协调小组”,作为事故专项指挥部社会力量指挥单元,且在事故专项指挥部和社会应急力量之间通联指挥信息。社会层面,设置志愿者协调小组。面向我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遴选组建“福州市社会应急力量人才储备库”,作为构成“志愿者协调小组”的骨干力量。志愿者协调小组负责救援信息收集、社会力量动员、提出救援任务匹配建议等工作。该机制的出台,将进一步维护我市社会应急力量抢险救援秩序,提升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与社会应急力量、政府部门与社会应急力量、社会应急力量之间的衔接协作效率。 

下一步,市应急局将发挥好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作用,组织现场协调机制相关人员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培训、演练,磨合机制流程,加快形成上下联动,衔接有序的社会力量协调工作运行体系。 

二是关于加强社会应急力量保障。我局高度重视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障工作,先后将18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福州市社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序列统一管理。一是强化法律保障。牵头推动《福州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社会应急力量的重要辅助作用,在应急抢险中主要负责协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传递预警信息、收集上报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善后处置等工作。二是强化安全保障。自2021年起,设置福州市社会应急救援机动队伍团体意外险补助,面向授牌社会救援队伍一线核心救援队员,公益型社会组织补助500元/人年,企业队伍补助200元/人年。我市授牌队伍一线核心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保险100%全覆盖,为队伍安全救援兜底。三是强化技能保障。一方面设置福州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技能培训补助,对一线核心队员取得取得应急管理部认定的、救援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当年按1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补助;另一方面,在每年的市级应急救援培训中,邀请社会救援队伍骨干人员参训,且参训占比稳步提升。课程设置中,兼顾专家学者、行家里手,理论与实操并重,为社会救援人员提供好用、实用、受用的培训。后续,我局将不断总结社会救援队伍保障经验,持续拓宽保障路径,完善保障模式,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救援队伍专业化救援能力。 

领导署名:叶  健 

联 系 人:田红霞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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