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5号建议的答复

榕司〔2024〕56号
日期:2024-05-09 11:26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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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隆代表:

  《关于福州市加快推进家庭教育全面普及和多主体“实质协同”的建议》(第1175号)收悉。现我局分办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研究探讨家庭教育重要相关议题。具体如下:

  一、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每年度的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相关部门责任清单。积极推动全市相关部门结合法律“七进”开展该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福州”等全市微信公众号普法矩阵制作推送《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的法治宣传信息。

  二、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指导,建立市县两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活动,排查因情感、财产、继承、赡养、抚养、扶养、教育等引发的家庭婚恋纠纷,认真落实村(居)周排查、乡镇(街道)月排查、县(市)区季度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家庭婚恋隐患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加强家庭婚恋纠纷预测预警和风险研判分析。构建家庭婚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把家庭婚恋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三、建立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及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个人诚信承诺,不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进一步完善指派规则,实行以“点援制”为优先、“积分智能指派”为补充的指派方式,选派具备未成年案件办理经验的律师承办案件,提升未成年维权工作实效。

  领导署名:丁  萍

  联 系 人:陈闽霞

  联系电话:0591-87112062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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