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5号建议的回复
许丽珍代表:
《关于农药登记使用作物范围增加橄榄的建议》(第131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橄榄用药问题的关心和支持,该项工作对我市规范橄榄生产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收到您提出的“关于农药登记使用作物范围增加橄榄的建议”后,我们进行了现场调研,并到省农业农村厅就相关政策进行了咨询,经过认真研究,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加快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步伐,解决特色小宗作物“无药可用”难题,农业农村部专门制定了《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明确了特色小宗作物用药可进行群组化登记、允许采取临时用药措施等重大政策,制定了特色小宗作物用药登记的技术指南和标准,探索建立了特色作物用药登记审批快速通道,从政策层面已经明确地支持小宗作物用药登记。
农业农村部从2011年开始启动了特色作物产业和用药情况调查,先后组织11个省完成了蔬菜及特色作物用药联合试验,为31种特色作物45种病虫害,登记特色作物用农药产品1412个。浙江省、山东省和江苏省在杨梅、草莓、中药村等多个农药产品取得农业部农药登记证。其他省份,如云南、陕西、安徽、河北、广东等省也相继开展当地特色作物用药登记。2022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积极争取并获得了省财政专项经费120 万元,采用政府补贴和企业自费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省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组织开展特色小宗作物登记联合试验。优先选择豇豆、太子参、百香果、茶树菇4种作物,共选择生产上危害广、损失大的6种重点病虫害先行开展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试验,我省小宗农作物用药登记试验已经取得进展。
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登记仅限于已取得农药登记的产品扩大使用范围登记,需要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3地(三个不同的省)1年或1个生长季药效试验,一个有资质的试验单位只能承担一个点的登记药效试验,这需要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药登记的部门牵头,联合省内、外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橄榄是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橄榄用药登记工作,是破解橄榄生产过程中“无药可用、无技可循、无标可依”难题的有效措施,也是保障农产品安全、促进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局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橄榄用药情况调研,对橄榄种植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农药需求情况和农民实际用药情况做详细的调查。形成橄榄有害生物名录,作为橄榄用药登记的依据。同时,我局将向省厅提出专项申请,以便将橄榄用药尽早纳入省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试验,共同推进橄榄用药登记。
领导署名:张宏彦
联 系 人:余光涛
联系电话:83811813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