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2号建议的第三次协办意见

日期:2025-07-28 10:50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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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我局职能,现对《关于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332号)的第三次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食品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标准应就高而不就低”: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要求,会同市场监管、海洋渔业等部门,不断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核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体系,同时鼓励企业制定更高的标准,推动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二、关于“一品一码不能流于形式”: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农业农村部规定,承诺达标合格证必须包括以下核心要素: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质量安全承诺声明。农残、兽残等自检或者委托检测数据、执行标准等属于附加信息,可选择但推荐。福建省实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实行两证合一。在今年出台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中规定,追溯凭证需要以下信息:食用农产品的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食用农产品的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方式等;食用农产品的承诺达标合格证、自检合格证明,以及畜禽产品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合格凭证。 

  三、关于“鼓励商家提高对食品的安全标准”:我局依托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始终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积极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业推广、加强绿色生产技术培训等措施,帮助企业掌握更安全的种养殖及加工储运技术,引导企业采用更严格的生产标准。同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符合高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增强企业提升标准的积极性。 

  四、关于“福州可以借鉴日本经验,打造高标准的食品安全来吸引大量人才来榕创业生活”:高标准的食品安全是我们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需聚焦全社会力量。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科普宣传,创新宣教方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行业自律,推动企业对标高标准生产,支持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力争吸引更多人才来榕创业生活。 

  五、关于“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出台未来对福州食品安全管控的办法和规划”:代表提出制定规划的建议具有前瞻性,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福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科学制定我市“十五五”特色现代发展规划。 

  领导署名:朱裕富 

  联 系 人:柯榕 

  联系电话:1395039463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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