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04-11 11:07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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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美英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充电桩建设补齐新能源汽车发展短板的建议》(第1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群众对农村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为加快构建我市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2023年10月福州市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榕政办规〔2023〕21号),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交通局,福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地区充电网络。2023年以来,我局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在长乐区古槐镇屿北村、闽清县梅城镇大路村、闽侯县南通镇文山村等8个村建设了乡村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并配套充电桩。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配合市直相关部门、福州供电公司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充电网络建设,逐步提高农村充电设施覆盖水平。重点做好两项工作:

(一)积极争取资金建设农村充电桩配套设施。今年我局将继续统筹示范镇村创建资金、衔接资金等惠农资金,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乡村建设工作,结合各村申报项目,计划在永泰县嵩口镇芦洋村、盘谷乡新丰村、富泉乡力华村等行政村,修建一批停车场及充电桩,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二)将充电桩建设纳入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近期我局牵头起草《2025年福州市乡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其中的“加强清洁能源建设”任务,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福州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推进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现代化水平。

 

领导署名:蒋维潭

人:王建山

联系电话:87663761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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