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27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尽快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办证的建议》(第11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2014年以来,我市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落实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科学谋划、强化规范指导、强化督查考评等举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2018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
但由于个别村组因历史遗留问题多、土地权属类别存在争议、矛盾纠纷较难处理等各种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实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出到的“个别乡镇,还存在着不少面积已承包经营的土地长时间不给办理土地承包确权、办证手续”等情况。为此,2021-2023年,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持续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再回头看”、扫尾完善提升等有关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村(组)加强权证颁发管理,完善权证领取台账,强化因权属争议、承包经营纠纷原因暂缓确权的问题梳理,全力解决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存在的权证滞留、暂缓确权、信息不准等问题,及时将权证颁发到户,解决了一些承包农户因证书信息错漏、矛盾纠纷未解决等原因未颁证未确权的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63.51万本,颁证率99.34%。
2024年,我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下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榕自然综〔2024〕1085号),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村承包地登记信息与承包合同信息互通共享,保障不动产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有序衔接,切实维护好群众土地承包权益。2025年,我市选定晋安区为我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县区,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过程中。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完善,尽快依法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办理手续,确保承包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同时,强化督促指导力度,特别是要针对尚未给土地承包人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的乡镇作为督导重点,强化督导,督促他们依法履职,强化措施,及时签订办理农村承包合同,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办证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 斌
联 系 人:严金谋
联系电话:8381180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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