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建议》(第13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传统村落是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在传承历史文化、维系乡情乡愁、涵养精神情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您提到的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三个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对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结合您的意见建议以及我局职能,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配合做好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一方面是保障用地需求。我局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乡镇摸底,调查汇总村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以县域为单位将计划指标需求逐级上报自然资源部。传统村落村民有建设住宅需求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村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从而依法保障传统村落村民合理建房需求。2025年,全市拟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301.72亩。另一方面是改善村容村貌。贯彻落实《福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收官战。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以常态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厕所尾水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全镇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机制、裸房整治等任务,持续深化“护河爱水 清洁家园”、村庄清洁“六清一改”等行动。今年一季度村庄清洁行动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本局职能,将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衔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保障传统村落村民住宅建设需求,共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领导署名:林 斌
联 系 人:严金谋
联系电话:8381180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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