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106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6-08 10:05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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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富长委员:

  《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2210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乡村振兴工作不断发力,在2019—2021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连续三年排名第一,乡村人才发展、村庄规划编制、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城乡融合等方面工作均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在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方面 

  一是着力引才用才。全市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行动,注重吸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2018年以来,共选派172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148名本村党员或创业致富带头人到村帮扶;引导3万余名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选聘“一懂两爱”工作者1458名。2021年,我市创新打造乡村振兴工作队,选派26名优秀事业机关干部赴乡镇、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和指导员,进一步加强乡村队伍人才组织建设。 

  二是注重提升素质。持续实施高素质农民队伍培训计划,2021年,共培训全产业链农民2.1万人次,其中,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613人。扩大农村人才培训范畴,培训村镇干部1962人次、农村建筑工匠2444人次,安全管理应急培训1.2万次。2022年,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榕委〔2022〕38号),将探索市场化统一招聘专业人才、镇村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发展。同时,持续推进本土人才培育,今年将开展农村电商主播达人培训350人,着力培养一批涉农电商人才,打造农村电商销售队伍。 

  三是制定激励办法。为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和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积极性,2019年,按照省乡村振兴办《关于做好福建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委振兴办〔2019〕4号)要求,于2019—2022年期间每年开展一次推荐活动,截至2021年,我市共向省推荐“一懂两爱”好书记、优秀驻村第一书记、优秀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明星共8名、推荐“千企帮千村”助村富民明星企业2家;同时,向团市委推荐2名青年乡村振兴带头人,打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关于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方面 

  一是持续防止返贫监测。继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脱贫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2021年,共认定监测对象134户442人,完成10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任务,实施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528个。 

  二是持续做好劳务协作。继续推动劳务协作,稳定脱贫成果,缩小城乡收入差距,2021年,共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1250个,为934名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帮扶对象提供安置就业援助,全面扶持364名就业年龄段农村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2021年全市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2.2万元,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2.5万元。 

  三、关于在健全城乡统筹规划,强化城乡一体设计方面 

  一是做好乡村规划。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闽委振兴组〔2019〕3号)的要求,我市坚持规划引领,一县(市、区)一规划、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方案、一年一计划的要求,截至2021年,共完成565个村庄规划编制批复,近年来累计打造乡村振兴高级版试点村13个、中级版128个。 

  二是强化规划管理。今年4月,市委出台《关于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榕委〔2022〕38号),对村庄规划提出更精准的要求,将全面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将计划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推广“村镇责任规划师”制度,鼓励乡贤能人、老党员参与编制,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力和执行力;并通过“四好农村路”,整合市域内道路,精心规划一批“村”游路线。 

  三是明确乡村定位。围绕乡村发展实际,通过培育发展特色乡(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打造产业带动型、生态示范型、商贸流通型、文化传承型乡(镇)共15个,打造金牌旅游村和高级版“绿盈乡村”共145个。 

  四、关于在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共享,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持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村路网提升,2021年,新改建公路230公里改造危桥15座,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持续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完成水利项目投资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资,受益人口达25万人。实施“快递进村”覆盖率达95.89%。提升农村电网建设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均提升至99.98%。推进通信安防建设全市70%乡镇实现5G覆盖1187个千人以下行政村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2.52%。完善能源基础建设,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57.34公里,新增4个发展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的乡镇 

  二是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乡村教育,全市农村中心校以上公办学校无线网络覆盖比例100%,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7所、公办幼儿园7所。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创建省级卫生镇村363个,22家医疗服务机构运行家庭病床服务,全市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75.58%。完善农村养老助残服务,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个;2007个村(居)启用村级便民信息化服务点,居全省首位 

  五、关于在加大资本扶持措施,保障乡村振兴物质方面 

  一是保持试点地区财政扶持力度不减。2019年,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委乡村振兴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号)要求,2020—2023年,市县两级每年安排7亿元资金用于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2020年,我市财政局和市委乡村振兴办联合出台《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对符合试点示范要求的乡(镇)村,市县再配套资金共44787.6万元。同时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试点开展情况,再给予试点乡(镇)、村100万元—300万元不等补助资金。 

  二是保持各类贷款补贴力度不减。扩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政府基础风险金”规模,对龙头企业累计发放贷款1.86亿元。全面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创业扶持,为农村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改善乡村教师、全科医生待遇,发放下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市级全科医生岗位生活补助。强化“三农”信贷资金支持,发行乡村振兴债10.3亿元,全市涉农贷款余额5027.02亿元。 

  六、关于开设乡村振兴城市展示馆的问题 

  根据我市财政局和市委乡村振兴办联合出台《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榕财农〔2020〕7号)要求,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侧重打造中高级版本示范村,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故乡村振兴城市展示馆的建设现阶段无法纳入乡村振兴试点范畴。考虑到该提议有助于提高宣传效果,让社会更加了解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可依托乡村振兴实训基地、红色基地、文化基地等现有场所,加大乡村振兴工作宣传力度,我局将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给予全力支持。同时,我们也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自身力量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工作,自主采取多样方式宣传引导舆论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言献策,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继续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与有关部门积极就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课题进行沟通探讨,着力巩固成果,作出亮点,努力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深化。 

    

  领导署名:陈斌涛 

   人:陈   

  联系电话:0591-87662393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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