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106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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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221066号提案的答复 |
市九三学社:
《关于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示范区建设的建议》(2210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龙头引领,提升装备制造业水平,形成可持续可发展的体系
一是引导支持渔业龙头企业参与深远海养殖产业链建设。目前我市大型龙头企业宏东公司介入深远海养殖产业链打造,其旗下公司福建省悠渔海洋开发有限公司,拟依托租赁的“闽投1号”(养殖水体6.2万立方)建设苗种、饲料、养殖、休闲旅游、加工仓储、产学研基地、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产业园,预计“闽投1号”于第三季度交付。二是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目前,我市有鑫丰船业、泰源船业等本土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深远海养殖平台建设,其中鑫丰船业制造的“定海湾1号、2号”均已下水养殖,泰源船业制造的“泰渔1号、2号、3号”近期也将开展养殖。三是鼓励支持沿海有关县(市),组织养殖生产主体,积极对接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公司,通过租赁争取更多的养殖平台落地我市。四是推动开展养殖试验优化养殖平台设计。经过近三年的试验,旋转式海水鱼养殖平台“振渔1号”,因养殖鱼类成活率高、附着物清理容易等优势,获得连江当地及周边宁德养殖生产者的普遍认可,我市各方原则达成优先推广深远海装备海水鱼养殖平台的共识。
二、关于创新思维,打造两岸融合新模式,形成可视化可感控的架构
一是打造黄岐半岛深远海养殖平台集中区。指导推动连江县出台了《连江县深远海养殖发展规划(2021-2035年)》,科学划定深远海养殖布局区域,其中黄岐半岛北部、东部深远海区域是重要规划海域。目前,全市落地的8台深远海养殖平台也均布局在黄岐半岛海域。二是鼓励平台业主参加深海装备养殖平台设施保险,推动对纳入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渔业保险业务范围的,给予保险费配套奖励。
三、关于示范带动,建构“区域制造”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支持推动连江先行试点推广深远海装备养殖,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投资经营模式后,在全市范围推广。一是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2019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到省里专项资金4300万元下达连江县,专项支持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二是为便于深海装备养殖平台开展租赁、融资、保险等工作,减轻渔民经营成本、盘活固定资产,指导支持连江县先行开展深远海养殖平台登记服务试点工作。三是支持推动海工装备企业、养殖生产企业探索“公司+渔户”“自建自养”“兜底销售”等多种经营模式,推动深远海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四、关于配套扶持,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形成可量化可操作的机制
一是依托市政府下达的“深远海智能养殖产业链”建设任务,配合牵头的市工信部门突出产业链协同联动作用,积极拓展装备研发制造、运行维护、种苗繁育、渔业养殖、饲料供给、冷链物流、水产品销售和加工等上下游环节,延伸深远海养殖产业链。二是鼓励拓展装备养殖平台功能,融合旅游、休闲海钓、产学研等多种业态。“闽投1号”拟将平台与旅游相结合,探索“养殖+生态保护+休闲渔业”的新业态。三是在装备养殖平台落地环节,推动市级配套奖励政策纳入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对落地我市的深海装备养殖平台,按省级(含)以上补助资金的25%给予配套奖励,每个养殖平台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四是通过积极向上沟通争取,农业农村部2021年出台适合我市发展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的补助政策,仍对1-2万立方水体的平台进行补助。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国生
联 系 人:林洁梅
联系电话:8731271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