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2202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7-14 10:42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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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铁云委员:

《关于进一步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建议》(编号:22202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职责

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运输与处置的监督管理,以及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按照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建立城区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机制,组织对五城区有害垃圾进行规范化收运,并加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监管。

2、建立工作机制

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福州市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函》和《关于印发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收运处置管理考核办法的函》,建立了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机制,细化有害垃圾分类指引,规范有害垃圾暂存、收运、处置各环节的管理要点及考核要求。其中,街镇负责小区前端投放、垃圾分类管理员日常管理和街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的建设运营,城管部门负责对辖区有害垃圾前端分类投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辖区内有害垃圾收运点的环境监管。

3、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流程

五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流程为:前端小区/单位分类投放——中端街镇集中暂存、处置单位上门收运——末端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

小区前端分类投放:街镇负责小区/单位有害垃圾桶的配备,引导居民将日常生活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在小区/单位的有害垃圾桶内。

街镇中端暂存收运:街镇负责规范设立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每个街镇至少设立一个集中收运点,并组织将小区前端收集到的有害垃圾运送至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目前,福州市五城区41个街镇已设置45个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我局负责组织处置单位到各街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上门清运,使用危险货物车辆进行运输,每月每个集中收运点至少清运一次,清运时填写有害垃圾转移联单。

处置单位末端处置:处置单位将有害垃圾运输至其处置场,通过焚烧或填埋方式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4、收运处置情况

福州市五城区有害垃圾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处置,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目前的收运处置单位为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南平),服务期三年。绿洲公司建有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设施,有资质处置所有种类的有害垃圾,配备5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用于有害垃圾的收运。2021年全年,五城区共收运处置有害垃圾86吨;2022年至今,五城区已收运处置有害垃圾39吨。

5、加强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对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我局通过调度绿洲公司的环境监测报告,督促绿洲公司规范处置有害垃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街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的环境监管,我局组织各区生态环境局每月对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指导各街镇按照要求建设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规范交接和暂存有害垃圾,做好相关台账、联单记录,帮助街镇做好与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的协调工作,每月抽查情况与收运处置情况一并向五城区通报。

6、加强宣传

为鼓励引导公众养成绿色、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优美、和谐、文明人居环境,我局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通过“福州生态环境”两微平台以视频、图解、漫画等形式共发布垃圾分类相关信息49条,其中涉及有害垃圾分类信息16条,不断提升公众垃圾分类意识。配合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4.22世界地球日”、“全国低碳日”等环保纪念日活动,以及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开展志愿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无纺布购物袋等形式,向市民群众宣传垃圾分类。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组织好福州市五城区有害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加强街镇有害垃圾集中收运点和收运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市城管委年度宣传任务,利用各环保纪念日及环保进社区等活动,持续增强公众对有害垃圾的认知度,努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知晓、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建清洁美丽家园。

专此

 

 

 

领导署名:林家密

  人:林煌

联系电话:8731656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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