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普参委员:
《关于加强福州沿海沙滩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22203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海漂垃圾综合治理。我市先后印发实施《福州市进一步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福州市海上环卫工作实施方案》,将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印发《福州市2022年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推动建立“海上环卫”机制,沿海5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海上环卫”队伍,目前共配备人员390人,各类打捞船只30余艘,各类保洁车、转运车60余辆,无人机6台,实现海漂垃圾常态化、专业化治理。将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考核,综合运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生态云等智慧管理,对海漂垃圾治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成效评估,督促属地限期整改问题。省市两级设立海漂垃圾治理奖补资金,全市海上环卫每年投入约2800万元。
2.推进入海排口整治。在省内率先启动闽江口污染详查及对策分析工作,在全市范围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研究印发《闽江口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推动沿海5个县(市)区制定印发本辖区入海排污口整治方案,将非法设置或设置不合理、水质超标及未规范管理等情况的入海排口列入整治清单,定期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现场核查整治情况。2022年4月,市环委办印发实施《福州市进一步推进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实施方案》,制定2022年-2025年的任务目标及整治规范、具体要求,强化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全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
3.开展环保宣传主题活动。发挥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积极宣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普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引导公众支持、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开展系列环保宣传活动,如今年“六五环境日”由市人大环委会、市政协环委会、市委精神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主办在长乐区星纪园学校开展“海玻璃彩绘”活动、福清市举办“守护碧海银滩,改善海洋环境”主题宣教活动及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与市守望助困中心联合开展守望社区环境教育计划中的“海玻璃彩绘”活动等,面向中、小学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二、下一步计划
1.进一步完善海上环卫队伍建设和设备配置,完善“海上环卫”队伍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加大重点岸段的保洁力度,深化与陆上环卫的衔接,加强各类垃圾源头管控治理。分析研究重点海域海漂垃圾漂移轨迹,强化精准高效治理。
2.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开展入海排口科学分类整治和规范化管理,补齐沿海地区污水收集处理和尾水排放基础设施短板,按要求2022年完成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3.进一步丰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升公众海洋保护意识,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海洋环境保护队伍中,共同参与海洋污染防治,共同守护蓝色海岸,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领导署名:郑德源
联 系 人:潘嘉祺
联系电话:8332950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