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20251143号提案的答复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福州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的建议》(20251143号)收悉。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培育壮大农业服务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服务能力强、产业质量优、管理规范的优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目前有效期内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144家,市级家庭农场优质场194家。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2024年下拨龙头企业奖补资金1150万元,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3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65家。指导县(市)区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申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积极培育进入省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服务主体3家。
(二)严格落实政策补贴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榕政规〔2023〕4号)及其实施方案,对开展粮食作物机耕、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面积累计达到20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
(三)支持农业重点配套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培育工作,累计备案登记11家具备一定规模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涵盖蔬菜、水果、畜禽肉类、水产等。后续将统筹规划与产地农产品相适应的流通设施布局,进一步鼓励涉农企业开展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着力推动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建设投用,为本市农产品产销提供基础保障。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建设投入标准,2025年拟建设高标准农田1.3万亩,每亩财政投入不低于3000元,强化工程质量监管,严把项目验收关,并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四)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农业专家八闽行”活动,组织农业专家深入乡村、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全年选派100名中级职称以上农业专家,下沉到300个以上建制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参与“好年华聚福州”引才活动,配合做好招聘岗位发布等工作,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农业领域。组织优秀乡村产业带头人参加全省“头雁”培育项目,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乡村振兴。依托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作,力争培育320人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并鼓励其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植业、规模养殖业等多元化产业。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今年水稻平均机收损失率(全喂入机收方式)稳定控制在2.44%以内,水稻平均机收损失率(半喂入机收方式)稳定控制在2%以内,确保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范使用,建设粮食烘干中心(点)4个。加大培育力度,扶优做强37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持续加大力度培育“链主”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持续拓展服务链条,推动服务向产后环节延伸,加快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支撑和资源整合等,推动我市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领导署名:林斌
联 系 人:蒋元平
联系电话:8381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