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榕政办〔2026〕27号
日期:2026-08-25 15:50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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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2026年度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等规定,规范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必要时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计划决策时间安排,确保决策事项落地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度福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计划决策时间

1

《福州市 “十五五” 新型工业化专项规划》

市工信局

第三季度

2

《福州市 “十五五”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规划》

市交通局

第三季度

3

《福州市 “十五五” 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市林业局

第三季度

4

修订《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第三季度

5

《福州市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市医保局

第四季度

6

《福州市 “十五五” 渔业发展专项规划》

市海洋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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