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8-03-30 17:37 来源:发改委 浏览量: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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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2018年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   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 

  •   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摘帽;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 

  •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   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 

  •   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   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   各级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   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 

  •   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   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