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2024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供应商报价征集公告

日期:2023-10-07 11:00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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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控制和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福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全年法律顾问费报价,预算金额为6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应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并有教育领域法律顾问的服务经验;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不得同时为我单位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需求

1. 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服务内容

(1)为教育行政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并就决策的合法性进行论证或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2)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3)为日常行政管理、对外采购、内部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及操作指导,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4) 就涉及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信访投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5)为涉及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6) 参与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拟定、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根据需求,提供法律培训、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法治意识。

(8)对涉及的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三、所需提交材料

1.律师事务所的书面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全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含8项服务内容分别报价),需加盖单位公章;

应聘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单位必须符合资格要求,保证提交材料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如发现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所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真实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送达福州市教育局,送达的资料概不退还。

四、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

五、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提交地点: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栋1020室)

七、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35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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