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第五中学、福清京师高级中学申报达标高中晋级评估的公示

日期:2023-10-12 17:43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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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闽教规〔2022〕7号)文件精神,长乐第五中学、福清京师高级中学等2所学校依照程序,经创建、自评后,向我局提出申报达标高中晋级评估的申请。

长乐第五中学对照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的申请。

福清京师高级中学对照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自评,并报主管教育部门核实确认后,向我局提出申报省三级达标高中评估的申请。

经资格审查,长乐第五中学、福清京师高级中学符合申报资格项目中的1—4项,可申报三级达标高中,现依程序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来电、来访、来信。

联系电话: 83374077    83372320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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