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1-0300-2019-00026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19-05-20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9〕101号
- 发布日期:2019-05-2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道安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0日
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
一、总体目标
到
二、主要任务分工
(一)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各相关部门主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本行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道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导问责。推动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纳入平安建设、绩效、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创建等考评体系,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压实道安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3.推进营运车辆安全技术应用。推广应用
4.强化车辆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产品生产一致性和市场准入监管。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道路通行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机动车检验、维修、报废等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标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构建覆盖全市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
6.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严格执行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建立排名通报制度。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严格落实
(三)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7.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落实
8.深化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加强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管理办法,落实统一的归口管理和经费保障。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大型建设项目
9.滚动排查治理道路隐患。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路口的隐患排查,逐年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按督办标准分别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隐患整治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福州高速公路公司、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罗宁高速公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健全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
10.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完善示范村居及劝导站建设,推进劝导工作向厂区、景区及校园周边延伸。到
11.建设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加大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的交通监控设施建设,整合公安、交通、高速公路公司等单位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信号灯、电子警察、卡口监控覆盖县级以上(含)道路主要路口路段。〔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福州高速公路公司、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罗宁高速公路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加强公路防控网建设。推进实施科技治超、科技治违工作,推动全市交通公安联合治超站(点)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引导货车主动进站接受检测。完善、优化高速公路
13.强化路面秩序管控。组织开展
(五)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4.健全交通安全宣教机制。推动新闻媒体常态化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实行交通违法群众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乡镇组建交通安全宣传队伍。落实单位、企业和农村
15.开展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16.推进交通宣传载体建设。到
三、重点项目
以实施
(一)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校车管理,指导各地逐年排查县道及以上公路(或城区主干道)沿线校园及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并按照
(二)市工信局牵头开展车辆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行动。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三)市公安局牵头开展交通文明安全意识提升行动。定期分析研判交通形势,紧盯重点人、车、路和重点违法行为,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警示宣传教育,积极策划和组织文明交通系列宣传报道,推广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四)市城管委牵头开展城市道路和渣土车综合监管行动。加强城市道路隐患治理,逐年优化道路网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市、县两级渣土车管控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建设项目渣土车运输源头管理,督促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当地建筑垃圾和渣土处置管理规定。
(五)市交通局牵头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建立市级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力度。指导各地持续开展公路隐患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和审核验收。
(六)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
(七)市文旅局牵头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行动。加强旅行社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管理,加大旅游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其租赁有资质的旅游车辆,为游客提供有效安全保障。
(八)市应急局牵头开展应急救援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应对能力和水平。
(九)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车辆经营销售领域监管行动。2019年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2020年以低速电动车为重点、2021年以机动车为重点,部署开展销售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销售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市气象局牵头开展交通气象服务提升行动。2019年,加强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在交通领域的对接应用。2020年,建设涵盖风险预警产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用户管理及监控管理于一体的交通气象服务平台。2021年,建立健全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体系。
(十一)福州高速公路公司、福泉高速公路公司、罗宁高速公路公司牵头开展高速公路通行服务提升行动。推进全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提升工作,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加强高速公路沿线安全隔离设施、收费站出入口拦阻设施和服务区的巡查和管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信息发布;探索并逐步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参与的高速公路桥下空间治理联动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组织部署,切实把三年专项行动作为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道安办组织架构,配齐道安办专职人员,切实保障道安办日常办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执法队伍、装备建设等需求,同级财政要对劝导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恶劣天气、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市道安办要加强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
(三)严格督导考评。各级政府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月通报制度,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视频会点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2019年5月27日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道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上报本地区、本部门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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