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7日
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
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
——“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书记关于青年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勉励大学生实践活动“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到人民中去”的寄语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利用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提升福州在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群体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青年人才来(在)榕创业就业兴业,加快推进把福州这座滨海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地造福人民群众的目标,助力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二、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出台支持广大学子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优惠政策,力争2021年暑期吸引一大批来自全国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台港澳地区学生)来(在)榕旅游观光和社会实践。
三、工作举措
(一)主要活动内容
“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为来(在)榕学子提供旅游观光和暑期社会实践两大主题活动。其中,旅游观光主题包含专线游览和自主游览两种形式;暑期社会实践包含驻点式社会实践(含榕外高校闽籍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和走访式社会实践两种形式。
1.旅游观光。吸引广大学子来(在)榕旅游观光,感受福州历史人文、自然风光、城市风貌。一是专线游览。围绕福州市内各类景区景点,结合产业发展优势,编排20条以上精品旅游线路,开通780趟学生暑期旅游观光专线车,接送来(在)榕学子往返旅游景区和参观点。具体由市文投集团运营保障,市文旅局按照每趟次1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市文投集团向报名学子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报名人数未达到10人的专线车收取50元/人,报名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的专线车收取30元/人。二是自主游览。在线上向全国广大学子免费发放一批福州A级旅游景区门票,来(在)榕学子可自行安排前往。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文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驻点式社会实践。针对来(在)榕学子提供驻点式社会实践。一是组织福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高等院校)、市属国企及知名民营企业等单位,面向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职业、技师院校),提供1000个以上有吸引力的驻点式社会实践岗位。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来(在)榕学子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单位(企业)需求,灵活安排社会实践。同时,给予来(在)榕学子配备一对一实践导师,组织提供技能培训、职业规划等配套服务。在此次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多个重点企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常态化面向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岗位。二是紧密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工作部署,持续深化“福榕500”活动品牌,配套组织开展闽籍大学生(不含在榕大中专院校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引导来榕学子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前往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公益岗位,开展服务群众工作。组织来榕学子担任乡镇(街道)团(工)委、村居(社区)团支部等基层团组织兼职干部,补充基层青年工作力量。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投促局、市金融监管局、团市委、市人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走访式社会实践。围绕党建引领、科教兴城、龙头扶引、改革攻坚等九大专项行动,组织来(在)榕学子参观走访福州市人才公寓、人才公园、福州大学城、马尾船政博物馆及三坊七巷、上下杭、梁厝、嵩口古镇等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充分感受体验我市城市风貌和浓厚的惜才爱才氛围;组织来(在)榕学子走进福州软件园、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高新区、福清工业园区、滨海新城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等人才、产业集聚高地,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潜能。积极开展“知名高校进榕城”活动,通过收集问题、揭榜挂帅等方式,邀请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在)榕开展7天左右的走访式社会实践。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搭建对接平台
1.建设“好年华,聚福州”线上平台。依托线上平台发布福州市景区景点、旅游观光线路、社会实践岗位安排、青年人才政策等信息。通过线上平台实现来(在)榕学子基础信息登记、实践需求预约以及“大学生免费游福州景区”电子门票发放等工作。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市人才集团
2.举办“好年华,聚福州”校园推介会。结合“向幸福之城出发”校园引才活动,赴省外高校开展10场以上“好年华,聚福州”专题推介活动,塑造福州在全国学生群体中的饱满城市形象。同步组织部分知名民企、国企、学校等用人单位代表前往省外高校参加“好年华,聚福州”专题推介活动,积极推进引才工作端口前移,努力实现企业精准化引才。游学活动结束前,组织多场次小型专场招聘会,推动来(在)榕学子与用人单位无缝对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福州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团市委、市人才集团
3.建立来(在)榕青年学子信息库。收集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来(在)榕学子(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全日制非成人教育)个人信息,建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来(在)榕学子信息库,并做好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作福州专题宣传片,宣传推介福州历史文化、美食美景和产业发展,大力宣传福州青年人才政策、文化旅游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强化与主流媒体的联络沟通,联合今日头条、抖音等各类青年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安排。依托我市“来榕第一眼”人才宣传工程,在重要交通枢纽和重要商圈进行广告投放推广。采取社会动员和组织动员相结合的方式,吸引招募全国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与活动,持续扩大活动影响力。活动期间,组织做好现场跟拍及活动视频录制,活动结束后,及时安排专人进行相册整理及视频归档工作,为今后“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宣传推广积累素材。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福州广播电视台、市工信局、团市委、市人才集团、市地铁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建立驻外青年人才联络站。通过整合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商会人才资源,推广设立人才工作站,助力“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持续扩大宣传声势。进一步加强与榕外榕籍学子的感情联络,配套开展榕籍青年人才工作站建设,着力推动榕籍青年人才工作站成为日常联系服务榕外榕籍青年学子、常态化推进游学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工作端口前移的重要阵地。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团市委、市人才集团、市工商联
(三)落实保障措施
1.配备“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行囊。为暑期参加游学活动的学子(不含自主游览的学生)配备游学行囊,内含福州人才政策相关宣传资料、应急医疗包、文化创意产品、工业设计产品等物资。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人才集团
2.餐饮保障。参加专线游览的学子,由市文投集团统筹提供餐饮保障,按照每天30元/人的标准给予餐饮补助;参加驻点式社会实践的学子,由市人社局按照每天30元/人的标准给予餐饮补助;参加走访式社会实践的学子,由团市委统筹提供免费的餐饮保障。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市人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住宿保障。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为来榕学子(不含自主游览和在榕大中专院校学生)提供住宿保障。来榕专线游览的学子住宿保障工作由市文旅局牵头组织,设立琅岐海青营地游学大本营,进行相关住宿保障;来榕驻点式社会实践的学子住宿保障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安排,住宿床位安排以市人才储备中心、市人才公寓、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为主,适当预留部分大学城高校床位作为补充备用;来榕走访式社会实践的学子住宿保障工作由团市委结合行程实际牵头组织安排,住宿床位可安排在大学城高校或酒店。琅岐海青营地住宿保障由市文投集团负责落实;计划预留的大学城高校床位保障由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市人才储备中心、市人才公寓、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住宿由市人社局负责落实。住宿保障工作中涉及到的经费预算,由各责任单位梳理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市教育局、市人才集团、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交通保障。除参加自主游览和在榕大中专院校学生外,统一按相应标准发放来榕交通补贴〔福建省内(榕外)200元/人,省外长江以南500元/人,长江以北800元/人,东北地区1000元/人,其他地区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市人社局负责为参加驻点式社会实践的来(在)榕学子,统一发放市内免费公交卡。团市委统筹负责,各县(市)区及用人单位配合,为参加走访式社会实践的来(在)榕学子提供免费交通保障。市文旅局负责为参加专线游览的来(在)榕学子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市文投集团负责在机场、海丝旅游中心等地设置咨询服务点。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市人才集团
5.医疗保障。为参加专线游览活动的学子,免费提供往返两次的核酸检测服务。为参加驻点式社会实践和走访式社会实践的学子,免费提供往返两次核酸检测及全身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等医疗服务。同时,选择定点医院开通来(在)榕学子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指导来(在)榕学子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文旅局
6.安全保障。为暑期参加游学活动的学子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文投集团、市人才集团
(四)出台激励政策
1.出具鉴定证明。在暑期游学活动结束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由相应单位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来(在)榕学子,出具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证明材料。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集团
2.选聘校园引才青年志愿者。综合来(在)榕学子在游学活动中的实际表现,适时组织选聘50名以上综合素质高、个人能力强的来(在)榕学子担任福州市校园引才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由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为校园引才青年志愿者制作发放志愿服务时长认证证书。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人才集团
3.评选优秀调研成果。游学活动结束后,组织开展游学调研报告评选工作,并将优秀游学调研报告汇编成册,优秀调研报告撰写者吸纳为福州市委人才办“榕博汇”智库成员。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人才集团
4.参加表彰座谈。适当放宽同年度市级团内荣誉的评选表彰条件,鼓励支持参加暑期游学活动的学子积极参评相关团内荣誉的评选。结合来(在)榕学子的专业背景和发展意愿,适时组织部分优秀来(在)榕学子同省市领导、知名企业家代表进行现场座谈交流。
牵头单位: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人才集团
四、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游学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团市委,具体负责“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日常组织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职责,协同推动各项工作。
2.制定配套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严格对照省、市工作部署,强化沟通协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配套方案,落实落细准备工作,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有关单位每两周向牵头单位报送工作进展,牵头单位整理后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4.完善财政保障。游学活动涉及的经费支出,已列入牵头或责任单位当年度财政预算部分的,不再重复申报。新增的额外开支部分,经由各项工作的牵头单位组织梳理后,报送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活动新增的额外开支,由市财政局予以专项经费保障。
5.夯实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查、效能机构,按照时序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对考核结果良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健全跟踪问效工作机制,对于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
附件: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经研究,现成立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暑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好年华,聚福州”游学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春 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魏善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林 舫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 浩 团市委书记
陈 昕 市社科院副院长(挂职)、市文投集团副总经理
郑修山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
王敏辉 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杨东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枝斯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辛 晓 市国资委政治部主任
程红梅 市投促局二级调研员
吴 亮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挂职)、市金控集团副总经理
邵东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远忠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春茂 市文旅局副局长
侯 林 市卫健委副主任(挂职)、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陈 辉 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施文建 市大数据委总工程师
邓玉峰 团市委副书记(挂职)、市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念 斌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王先礼 市文投集团副总经理
潘朝强 市人才集团副总经理
陈 辉 鼓楼区委副书记
陈诸凯 台江区委副书记
陈登峰 仓山区委副书记
叶晓兰 晋安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清泉 马尾区委副书记
廖海军 长乐区委副书记
刘必建 福清市委常委
赵春荣 闽侯县委副书记
黄齐秋 连江县委副书记
林志斌 闽清县委副书记
徐忠琼 罗源县政府副县长
张青雅 永泰县委副书记
熊国华 高新区管委会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团市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吸引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来(在)榕旅游观光、社会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及日常事务等工作。
以上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接任,其所在单位将变动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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