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全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主体是谁?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负责。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章程的修正案,经与出资人机构沟通后,报股东会审议。

所属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改革发展 时间:2026-06-10 15: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