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全资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公司章程制定及修改主体是谁?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负责。
国有全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章程的修正案,经与出资人机构沟通后,报股东会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版权所有: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域名: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