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出资企业应当高度关注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一)在开展业务或者业务发生风险事项时,及时要求交易相对方提供增信措施;
(二)在业务过程中有意识地搜集交易相对方的财产线索;
(三)及时拟定保全方案并申请保全;
(四)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论证债务重组、不良资产转让、执行和解、以物抵债等方式的可行性;
(五)积极与法院沟通,申请采取必要的财产查控措施和执行限制措施;
(六)关注被执行人其他案件执行情况,在满足法定条件下申请参与分配或提出异议;
(七)在资产评估报告、执行分配方案可能损害企业利益时提出异议;
(八)对于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可以考虑增加或更换法律服务机构参与执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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