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交易双方是否可以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答

答: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所属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属分类:国企热点 时间:2026-07-22 11:3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