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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所属单位:审计局 所属分类:被审对象 时间:2023-11-23 07:19 浏览量: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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