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储备土地的供应?
储备土地的供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供地。储备土地出库供应前,需从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取得预出库单号,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供地方案、出让公告、划定公示进行关联,未取得预出库单号,不得出库供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版权所有: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域名: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