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6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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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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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酰胺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升级项目 |
榕环评〔2026〕60号 |
2026-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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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乾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 |
榕环评〔2026〕61号 |
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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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省恒申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催化剂项目 |
榕环评〔2026〕62号 |
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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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省贝拓金属有限公司含金属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榕环评〔2026〕63号 |
2026-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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