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
包1:《福州市马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包2:《福州市马尾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的技术服务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规定,《福州市马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修订的《福州市马尾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福州市马尾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充分了解马尾区实际情况,适用于马尾区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局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案修编工作,具体包括修编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及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相应技术成果。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六、报价须知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须知
3.包1最高控制价:9万元;包2最高控制价:5万元。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注:上述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单位请于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0591-83997738)
附件:询价响应函
福州市马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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