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闽政办〔2020〕24号)和我局实际工作要求,我局拟对我市重点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现向具有比对监测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就该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服务。
二、项目对象
《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我市水、气重点排污单位。
三、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至2022年。
四、项目内容
1.比对监测内容:水自动监测设备在线参数包括COD、氨氮、总磷、总氮、PH、流量;气自动监测设备在线参数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CO、HCL、非甲烷总烃、烟气参数(含氧量、烟温、湿度、流速)。
2.比对监测考核指标:实际样比对试验的相对误差和质控样的测试结果。
3、每台仪器均需开展一次比对。
五、项目要求
1、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2、出具比对监测报告的同时,须出具对应实际水(气)样执法监测报告;
3、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
六、资格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
4、本项目报价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七、报价文件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信息明细表》(见附件)中所有企业所有设备参数开展一次比对监测的总价及总价计算明细表。
以上文件须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办公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材料提交
于2021年1月11 日17:00前送至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1楼。提供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此次报价仅作为后期招标项目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机构。
联系人: 小高
联系电话:0591-87315121
附件:福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信息明细表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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