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4-02-01 16:53 来源:福州市政府办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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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卫基层202381号)文件精神,印发《福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实践实干实效,结合群众实际需求和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制定了20232025年福州市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旨在进一步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围绕群众重点关注问题,在《若干措施》中共提出15条具体措施。

(一)预约号源向基层开放。福州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发挥县域“六大中心”作用,做好县域内不同机构间检查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二)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基层。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作用,结合联合病房建设、“千名医师下基层”、“移动医院巡诊”、对口帮扶、医生晋升前下基层服务等项目,推动省、市、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乡村派驻服务工作机制,规范村级医疗卫生巡诊、派驻和邻(联)村卫生室延伸服务工作。

(三)推进中高级职称医师值守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保障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有1名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门诊服务。

(四)延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服务时间。全市所有无急诊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工作日晚间门诊延时服务至20时,中午11点半至下午1点半期间至少开设1间午间门诊,周六上午正常开诊,周六下午至周日下午及法定节假日开设值班门诊,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服务。

(五)优化疫苗接种门诊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疫苗接种门诊全面推行预防接种分时段预约,合理分配周末预约号源,对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值班和轮休。

(六)推行“先诊疗、后结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辖区常住或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门急诊、住院就医过程中“先诊疗、后结算”一站式服务方式,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和结算方式。村卫生室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方式纳入当地医保定点管理,方便群众就近看病开药。

(七)畅通群众配药开药渠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长期处方服务,并逐步扩大慢性疾病病种覆盖范围。

(八)为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饮食处方。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高血压初期的慢性病患者提供运动健身、饮食营养等非药物处方和戒烟、限酒、“三减(减油、减盐、减糖)”等建议。

(九)深化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立并及时更新辖区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台账,加强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设置老年人友好服务岗位或窗口。

(十)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加强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规范的妇幼健康服务及宣传。

(十一)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做实“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联系,形成签约双方互动履约良好氛围。

(十二)扩大家庭病床服务覆盖面。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按照规范设置家庭病床,优先对长期卧病在床、失能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倾斜,适当缩短建床审批时间。

(十三)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中药饮片、中医非药物疗法诊疗能力,推进村卫生室“中医阁”和中医药诊疗服务设施建设,加强乡村医生中医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

(十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全部规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医护人员掌握急诊急救技能,配齐相关药品。未配备救护车辆的乡镇卫生院,由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做好应急车辆统筹保障。

(十五)改善就医服务环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推行“一人一诊室”,环境要整洁干净、温馨舒适,提供轮椅、座椅等服务,完善路径标识与就诊指南,方便群众就医。星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应星级牌匾,在服务群众上带头示范引领,树立行业标杆。

三、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健局及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重要意义,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或丰富各项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在基层就医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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