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300公里异地执行 拘留面前被执行人“认怂”

日期:2023-09-13 11:55 来源: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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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闽清法院执行法官驱车300公里前往厦门异地拘留一名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震慑力,主动履行部分款项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据了解,20148月,被执行人陈某向谢某借款22.5万元,由陈某出具一份借据给谢某,并口头答应尽快还款。可陈某借款后没有兑现承诺,迟迟不还款,谢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闽清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陈某及其妻子池某应偿还谢某22.5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陈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闽清法院通过线上和线下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暂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1511月终结执行。此后,陈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

近期,申请执行人谢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在厦门开店,且有财产可以执行。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驱车300公里前往厦门,将陈某拘传至闽清法院。在厦门回闽清的路途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陈某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暂时仅能偿还部分款项。

最终,在执行法官组织协调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陈某当场还款7.5万元,剩余款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并提供了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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