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对象
1.80-99 周岁(不含 100 周岁):仓山区户籍,且无退休金(指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灵活就业等离退休养老金)的老年人。
2.100 周岁及以上:仅需满足 “仓山区户籍” 即可享受,无退休金限制。
二、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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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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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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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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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9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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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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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当月即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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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周岁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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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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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当月即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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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方式
·发放频率:按月计发,符合条件申请当月开始发放。
·发放渠道:由仓山区民政局委托农业银行仓山支行代为发放,补贴直接存入申请人的银行银行卡/存折。
四、申报材料与流程
(一)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复印件 3 份)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
3.本人银行银行卡/存折
4.《仓山区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 3 份,可在村/社区领取填写)
(二)申请方式
1.本人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交申请。
2.代理申请:若老人行动不便,可委托近亲属代为申请。
五、温馨提示
1.材料真实性:申请时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影响补贴发放,甚至取消资格。
2.动态管理:若老人出现死亡、音讯全无、户籍迁出仓山区等情况,自次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家属需及时告知村(社区)。
3.公示查询:享受补贴的老人名单将公示于福州市惠民资金网(http://www.fzshmw.com/home),可随时查询。
4.咨询电话:政策疑问可拨打0591-88366965,获取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