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仓山区司法局正式获批在法治督察科加挂“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成为福州市首个获编制部门批准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区县司法行政部门。
此举是仓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具体实践,也为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仓山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基层组织载体。这不仅是对行政执法工作全要素、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的有益探索,更是当前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建设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仓山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大力推广“闽执法”平台,推动执法全过程数字化;大力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综合查一次”机制。2025年全区行政检查量较上年下降32.7%,以行政检查的“减法”换取企业发展的“加法”,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仓山区司法局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主动融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持续加大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涉企执法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以强有力的法治监督护航营商环境优化、保障项目建设攻坚、赋能基层治理提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仓山、法治仓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