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推行“全电发票” 全链条服务企业

日期:2022-08-12 17:25 来源:新华网 浏览量: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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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7月18日开始,福建省(不含厦门市)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为做好此次“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晋安区税务局组织开展业务内部培训会,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发放《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辅导手册》《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确保宣传全覆盖。为服务好受票企业,还提供了“随票服”和“网格服”专项服务,通过一对一、电话等方式辅导企业开展发票查验工作。

  “全电发票”的推行,优化了办税流程、提升了查验效率、大大节省了时间、降低了用票成本,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给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杨嘉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