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人社局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宣传活动
当前,我市进入盛夏酷暑季节,为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劳动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辖区工地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为坚守高温一线的劳动者送上凉茶、冬瓜茶等防暑降温物品,并向项目部管理人员重点宣讲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履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落实防暑降温相关劳动保护措施,并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3号),组织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工作人员还给项目部工人发放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政策汇编》和《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六问六答》等宣传材料,重点宣讲了2022年我省执行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以及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告知劳动者高温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晋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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