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1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06-01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征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22〕47号
  • 发布日期:2022-06-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征集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的通知
榕人社培〔2022〕47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2-06-07 15:5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

为加大我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工作,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3号)、《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就工办〔2022〕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工作的复函》精神,为进一步开展好2022年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工作,拟补充征集一批市级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全市从事或有意愿从事互联网营销相关行业工作的城乡劳动者开展补贴性培训。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自愿申报,综合考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训机构名单。

二、申报范围

福州辖区内具有电子商务师等互联网营销相关工种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已入选2021年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培训的29家培训机构,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资质合法,具有电子商务师等互联网营销相关工种培训资质,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场所规范,实际办学地址与办学许可证地址一致;不超范围办学,设施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

3.自觉接受福州市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和管理,遵守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定。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含单位简介、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情况)及申请表(附件1)。

2.《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汇总表》(附件2)。

3.办学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培训机构资质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

4.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培训设备、场所照片,重点提供互联网营销师培训相关设施设备。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胶装规范装订(需编辑封面、目录、页码),一式一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

五、申报程序

1.资格初审

培训机构可通过属地人社部门推荐申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

2.组织评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确定评审办法,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审定并公示。

3.最终遴选结果将在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要保证其申报资料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汇总初审后,于6月1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部办公区1号楼923室)。

人:林艳  杨晓伟

联系电话:83531195

电子邮箱:fzrsjzjc01@163.com

 

附件:1.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2.福州市互联网营销师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26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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