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度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成本规制实施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榕交公〔2023〕81号)(以下简称《成本规制办法》)的规定,市交通局组织市道运中心开展了2025年度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4日。若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提供必要的异议证明材料反馈至市道运中心公交科。
联系地址:仓山区浦上大道411号,邮编:350028;联系电话:0591-83307811。
附件:1.2025年度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日常考核工作情况
2.2025年度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情况
3.2025年度福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质量满意度考核工作情况
福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4月2日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