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5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福州市开展
一、选拔对象
属于教育部认证的境内外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2022年12月
(二)年龄原则上
(三)经面试考核优秀且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规定相关要求,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安排使用与政策待遇
(一)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选拔引进,聘任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到后,人事关系统一挂靠市委党校,选派一线工作岗位储备锻炼(见附件中各单位
(二)职务安排。在市委党校试用满
(三)工资薪酬。试用期前
(四)培养选拔。科级行政挂职优秀博士作为我市党政机关干部的重要储备资源,挂靠市委党校期间纳入我市党政机关干部任职培训等计划,予以重点培养;
(五)其他优惠政策。科级行政挂职博士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在落地满1年后一次性享受30万元人才配套补助。对于工作不满3年离职的,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前按照差额年限(每年10万元)退还已经发放的补助资金,差额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科级行政挂职博士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住房的,可申请承租酒店式人才公寓,个人承担租金三分之一。同时,享受快捷落户、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三、选拔方式与程序
(一)
(二)开展面试考核。根据公告,有意向的博士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公示(
(三)办理聘用手续。经研究符合录用条件的人选统一按有关规定集中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用人单位一线工作岗位储备锻炼。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手续前,博士必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取消资格。
四、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 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全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0号)精神,将属于教育部认证的境内高校应届非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纳入2022年度我市引进优秀博士选拔对象范围。
附件:2022年福州市引进优秀博士(行政挂职类)计划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福州市委机构
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