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增补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增补推荐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的通知》(闽建办消函[2022]11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类型,更好地发挥专家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审验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厅拟对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专家进行增补。现就增补推荐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类型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监理和检测专家;
(二)铁路、电力、隧道、公路、港口、化工(含易燃易爆场所)等专业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和检测专家。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消防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1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消防技术相关工作经历;
(四)业绩条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不少于2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或消防安全课题研究;
2.主持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工作;
3.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工作;
4.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不少于5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工程监理工作;
5.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10项大型建设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五)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消防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七)特殊专业和领域的技术人才可放宽上述条件限制。
三、申请须知
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申报表》(附件1),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确认后,邮政寄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1005(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收),电子版材料(含Word格式的专家申请表、PDF格式的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我局消防与化工工程监管协调处邮箱。收件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8日。
本次增补专家将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已入选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的专家无须重复报送,入库专家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建〔2021〕1号)实行专家动态管理。
附件下载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204/t20220418_58942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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