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2月26日受理了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规定的设立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05年01月06日;
(三)执业证书编号:47470029;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五)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姓名:杨步湘;
(六)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七)最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无;
(八)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已到和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
会计师):112名。
二、申请执业许可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杨步湘;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474700290006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6名;
(四)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0层07室-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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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福州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