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4]15号)

日期:2024-03-13 10:1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 | | |

福州新榕筑业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宗地2023-14号地块,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浦路与金浦支路交叉口西侧出让地块,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金浦支市政雨水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金浦支路市政污水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2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李宇坤,电话:180*****591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