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第二十五届中国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暨技术产品博览会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37,4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122,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1376*100*150%=206,4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1,328,400.00元。
2.2023中国医院信息网络大会暨中外医疗信息技术和产品展览会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7,233平方米*30元/平方米=516,99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319*100*150%=497,85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1,014,840.00元。
3.十三届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国际会议暨医疗器械新技术展览会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5,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50,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2004*100*150%=300,6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450,600.00元。
4.2021中国(福州)国际预制菜产业博览会暨2021中国预制菜产业大会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1,9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57,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47*100*150%=52,050.00元。
(2)根据《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实际防疫支出9,054.00元,予以防疫资助9,054.00元。
公示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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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