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等4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春季)暨福建美业高峰论坛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891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67,3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706*100*150%=105,9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373,200.00元。
2.2023中国(福建)数字安防产业博览会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7,876平方米*30元/平方米= 236,28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78*100*150%= 56,7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292,980.00元。
3.2023福建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博览会(秋季)暨福建美业论坛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9,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 270,00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1102*100*150%=165,300.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435,300.00元。
4.2022中国康复医学会综合学术年会暨国际康复医疗产业博览会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5,462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3,860.00元;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325*100+727*100*150%=141,550.00元。
(2)根据《关于疫情期间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主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实际防疫支出23,175.00元,予以防疫资助23,175.00元。
上述资助金额合计328,585.00元。
本公示涉及4场会展活动补助金额合计1,430,065.00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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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4日